“就在民间资本盲目入场之时,实际我们身边的信贷市场也在发生着变化。”上述高层表示,今年以来,银行正面临贷款拐点,与政策因素息息相关。持续调控使得房地产相关贷款都在缩减,客户的资金需求和银行的投放意愿都在下降。不仅房地产企业在拿地、开新盘方面也有所收缩,资金需求下降,房贷需求也不彰。“特别是个人房贷,我们自去年4季度至今,几乎都处于快速下滑中,原因就是观望情绪的高涨。”昆明市一国有银行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此外,对于支持类平台,银监会严格限定了新增贷款的投向,总原则是优先保重点在建项目需求。具体合规的投向有五类,一是符合公路法的收费公路项目;二是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通过,且资本金到位的重大项目;三是土地储备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;四是农发行支持且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类项目;五是工程进度达到60%以上,且现金流测算达到全覆盖的在建项目。
“严苛的条件,意味着新项目往往拿不到贷款。一些尚在策划启动中的项目,尚不具备立项条件,或刚启动但政府出资能力不足,都很难拿到贷款。”银行业资深人士透露,在这样的背景下,信贷逐步萎缩是必然的。
“银行信贷萎缩的必然,实际就可以看到,未来整个信贷市场的走向是趋冷的,但就是这样的环境中,民间资本却还在不断进入,而他们面对的却是优质信贷资源的减少,这样的背后,表面看,可以驱使民间信贷资金不得不覆盖小微企业与三农,但是银行都很难把握的风控,小贷等民间团体是否能把控?没有抵质押,一味的把利率加高,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,同时也倍增了小贷的资金风险。”昆明市一商业银行分管信贷的副行长表示。
转银行?可行吗?
《意见》强调,符合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依法改制为村镇银行。“‘依法改制为村镇银行’,这样的话语看着很是吸引,许多小贷公司可能会想,走一步看一步,反正政策支持,条件到了自然转为‘银行’。”云南某村镇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,但《意见》中只是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,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,同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%降低到15%。可是,《意见》并没有任何强迫银行与小贷公司合作的意思,依然是要双方自愿才能完成。
对此,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放开的力度非常大,但只是针对民企资本进入银行业有较大突破,对于小贷公司而言,原先的困难依然存在。“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要求下调了5%,这对于小贷公司与银行合作成立村镇银行实际意义不大,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小贷公司潜藏诸多问题,成立至今还没有接受过正规、系统且全面的清查,所以小贷被很多银行视作‘问题儿童’,都不愿与其合作,宁愿与没有任何信贷经验的民企结合。”上述村镇银行负责人表示。
“对于民企而言,此次《意见》确实是个利好,它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,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,公司治理结构完善,社会声誉、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,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,财务状况、资产状况良好,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。”业内人士表示,同时,《意见》指出,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,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。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,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%以上。《意见》还提出,进一步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机构重组改造。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,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%。
“这样的政策,对民营资本全面放开了,力度非常大。”上述村镇银行负责人表示。
“金融业门槛固然要高一些,但不能以风险大、门槛高为由不开放,而应当给出清晰、透明的准入标准。否则就会使民间资本看得见摸不着,被‘玻璃门’挡住。对于此次《意见》的公布,业内都认为这将激发更多民企投身‘银行’。”昆明市一商业银行高层表示。